鲁煤监传〔2020〕10号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、山东省能源局关于认真开展“山东省煤矿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日“活动的通知
请各煤矿按通知要求开展警示教育活动,并将活动开展情况于10月29日前反馈至鲁中分局邮箱,以便分局汇总上报省局。